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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鼓励“内贸险”扩面增额:八大省市探路,九大任务落地

行业2026/9/29

经济发展需要内外协同,在贸易发展方面,我国正在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帮助企业“两条腿”走路。近年来,在内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国内贸易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内贸流通的稳定与高效直接关系到社会生产的顺畅与人民生活的福祉。

不过,企业在国内做生意更需要“兜底”和“增信”,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以下简称“内贸险”)的出现,既能分散买方破产、拖欠货款带来的坏账风险,又能让企业更容易拿到银行融资。可以说,内贸险是当前国家推动内外贸一体化、扩内需的重要金融工具。

然而,从目前看,许多企业对内贸险的了解还非常有限,内贸险的市场渗透率偏低,且在定价方面,保险公司风险定价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诸多现实的挑战仍制约着内贸险发展。为此,监管也在加大政策支持,推出内贸险加速扩面增额。

9月29日,金融监管总局、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务和保险协同 做好内贸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九大重点任务,并支持北京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宁波市、深圳市、湖南省、四川省八大省市加大实践探索力度,鼓励更多有条件、有意愿的省市结合自身实际推动内贸险扩面增额。



需求大、前景广



内贸险,一种专门为企业应收账款安全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是企业在国内贸易中防范买方信用风险的重要工具,其承保标的就是企业的应收账款。当企业采用赊账的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一旦买方出现破产或恶性拖欠账款等情况,到期无法收到买方回账款时,内贸险就会发挥作用,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从调查数据来看,我国不少企业曾面临追不回应收账款的风险。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末,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27.43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7%。应收账款规模攀升的同时,扩大了市场对内贸险的需求,特别是能源、建筑、制造业等长账期行业均为主要需求方。

不仅如此,近年来,受国际环境的影响,我国出口转内销业务量不断增大,外贸企业普遍面临的商业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在此背景下,这些企业也亟需改善国内商业、信用环境,以便更好适应转型发展。正因如此,这些企业对于内贸险的需求也愈发迫切。

市场需求大,但从现实来看,我国内贸险的发展并不能匹配我国巨大的国内贸易规模。有市场机构测算,内贸险承保金额在我国内贸份额中的占比尚不足一成。

可以说,从未来发展看,在大力提振消费、提高内外贸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内贸险未来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挑战多,做好“九大任务”



前景广是未来的机遇,不过从目前来看,我国内贸险的市场认知度仍然偏低,许多企业对内贸险的了解非常有限,甚至还存在一些误解,认为内贸险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保险产品。同时,内贸险业务领域还存在专业人才短缺,保险机构在开展业务时面临专业能力不足;风险评估难度大,数据基础薄弱等挑战。

基于此,《通知》针对性地提出了内贸险未来发展的九大重点任务,包括精准拓展潜在客户、支持新兴和中小主体需求、完善保障能力供给、充分发挥共保体作用、推动信用数据共享、强化业务风险防控、建立行业协同机制、加强内贸险监管、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例如,《通知》鼓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与保险机构共享内外贸优质企业名录,支持保险机构依托共享名录,为名录内符合承保条件的内外贸企业拓展内贸险服务;鼓励保险机构依托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推行上下游链式承保,将内贸险嵌入重点产业链全流程发展。鼓励保险机构针对新领域、新业态经营特点,拓宽授信评判维度,明确风控审核标准,创新差异化承保方案,有效支持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等新场景发展;加大对货物运输流通领域等的内贸险承保资源倾斜等。

保险方面,要充实内贸险专业队伍,加强风控、数据、系统等建设;强化政策性保险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协同;鼓励再保险机构加强内贸险业务研究,加强与直保机构业务对接;引导保险机构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协助投保企业强化信用风险管理;鼓励保险机构共享内贸险业务承保、风险管理、理赔追偿等方面成熟经验等。完善内贸险共保体运行机制,加快建设共保体信息服务平台,优化线上申报、限额评估、理赔协同等业务流程;对于芯片、算力、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的大额授信需求,探索以共保方式集中行业力量予以支持。

针对信息不对称难题,首先要防范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同时推动加强商业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应用,在依法合规、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向险企有序开放涉企公共信用数据。保险机构还可以整合交易对手的企业资信、司法涉诉、行业经营等数据,通过大数据模型,对企业还款能力、履约意愿开展精准研判。

风险防控方面,保险机构要健全内贸险业务核保核赔操作规则,合理制定承保准入标准,依法严格审查被保险人及其交易对手的信用情况,在信息充足的前提下承保;要提升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严防利用虚假贸易进行骗保等行为。

除此之外,《通知》还支持保险业组织建立内贸险欺诈风险线索、重大失信交易主体风险提示等共享机制,依法加大对失信企业联合防范和惩戒力度。监管方面也要强化监管职责,完善内贸险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及风险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苗头,加强业务定期检查,严肃查处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政策鼓励

有条件地方给予保费补贴



为有效促进内贸险发展,我国给予了内贸险充分的政策支持。

202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作用 助力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的意见》‌,从承保能力、产品供给、费率机制、配套制度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

例如,鼓励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创新型的内贸险产品,满足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建立健全灵活的承保机制,简化投保操作流程,让企业能够更加便捷地购买内贸险;优化企业投保内贸险费率机制,督促保险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性原则,在科学评估风险基础上合理拟订费率,避免过高或过低费率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等。

不仅如此,有的地方为鼓励企业投保内贸险,还给予保费补贴,例如重庆市2026年度就出台了内贸险专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投保保费给予补贴,申报截止到2026年12月20日。‌‌

此次发布的《通知》也提到,要推动政策支持,如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以政银保合作等方式,引导内外贸一体化企业运用内贸险分散贸易风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针对重点领域研究出台内贸险专项支持政策,对企业投保内贸险业务给予保费支持。

但同时,《通知》鼓励各地要支持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内贸险业务追偿,这也是对保险机构的保护。

在政策持续加码、市场需求旺盛,以及科技手段赋能等多重因素推动下,内贸险有望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期。监管表示,下一步将密切关注各地实施效果,更好发挥内贸险在扩大国内需求、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撰文:木子
编辑:一诺

设计:晓滢

校对:安文

审核:曦曦

出品:新时代保险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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